國有資產經營是長春國投公司的核心業務之一,與股權經營、國有資本經營一起構成公司的三大業務板塊。資產經營業務利用長春國投公司的新型國企身份,充分發揮公司國有資產整合和處置功能,變資產為資本,促進國有資產的變現處置、有效整合,使資產真正產生社會和經濟效益。
長春國投公司的資產經營業務始于公司成立初期,當時主要是圍繞參與長春市國有企業改革的需要,開展相關的資產接收和處置,以最大限度滿足國企改制資金支付需要。幾年來,國投公司在長春市政府和國資委的領導和總體部署下,通過大量的資產清查、瑕疵消除、變現處置等工作,對原公企房、各類企業報廢資產、接收和收購改制企業資產等開展了有效經營管理,籌集了近10億元改制成本,促進了接收和收購資產的優化和合理配置,充分發揮了資產的整合效應,特別是對幾乎所有的未處置資產實施了經營利用,使大量多年閑置的資產產生了效益。通過認真開展有關清查工作,公司還協助政府杜絕了各類資產處置中的不良現象,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。
在開展國有資產經營業務過程中,長春國投公司逐步積累了豐富的經驗,鍛煉了隊伍,不斷建設和完善有關的決策機制和業務模式,為進一步有效開展經營工作提供了基礎和保證。進入完全市場化經營階段,公司將本著“進一步優化配置,加快處置非核心資產,加強優良資產經營管理力度”的原則,繼續做好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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