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4月21日,根據長春市人民政府長府發2003[49]號文件,由長春市國資辦主持,國投公司與長春房地集團簽訂了《公企房交接協議》,協議中明確將全市企業公企房產權全部劃入國投公司,接收的公企房總面積136,723.07萬平方米,共248棟,賬面價值67,733,399.11萬元。
自2004年2月11日起至2004年年底共進行三次公企房國有資產無償劃撥,具體情況如下:
1、2004年2月11日,劃撥公企房6棟(其中4棟為整棟),面積為4622.00平方米,賬面價值為1,829,420.00元。
2、2004年4月21日,長國資辦[2004]15號文件《關于公企房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的通知》劃撥公企房241棟。其中獨立產權證公企房104棟(含有爭議公企房9棟),需分證公企房85棟,抵押公企房13棟,拆遷公企房11棟,無證公企房28棟,以上公企房共計賬面價值64,570,179.11元,面積129,137.07平方米。
3、2004年6月4日,劃撥公企房l棟(整棟),面積為 2,964.00平方米,賬面價值1,333,800.00元。以上三次共劃撥公企房248棟,總面積136,723.07平方米,帳面總價值為67,733,399.11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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